北建联〔2021〕10号
关于评选2021年北海市“珠城杯”奖
(市优质建设工程)的通知
全市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海市“珠城杯”奖(市优质建设工程)评选办法》(北建施〔2015〕167号),现开展2021年度“珠城杯”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居住建筑入住率达30%以上且经过10个月以上的使用检验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群体性质量投诉事件;市政道路工程经过1年的使用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三)曾获得过北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者曾被认定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工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不予受理申报。
二、申报对象
(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20000 m2及以上,且设施配套齐全;
(二)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科研楼等群体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以上;
(三)道路和园林:城市道路工程(含绿化带及人行道)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园林建筑工程(含庭园)工程造价4000万元以上;
(四)其他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其申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
(五)每个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总承包单位应具备承担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工程50%以上工程量,分包企业、监理单位可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时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1年“珠城杯”(市优质建设工程)的申报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四、申报材料(提供一份)
1.封面及申报资料总目录;
2.《北海市“珠城杯”奖(市优质建设工程)申报表》,监理如申报,同填一份表;
3.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4.施工和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章),项目经理、总监变更的要提供证明材料;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表复印件(盖章);
6. 施工和监理单位获得的北海市优质结构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监理不申报不交);
7.反映工程概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竣工后整体和细
部的照片(附文字说明)10张以上;
8.采用广西建设领域重点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9.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分包合同及资质证书(有分包企业申报时才须提供)。
申报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时请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注明时间,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A4纸规格一起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评选办法》和相关表格可从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http://www.bhsggzy.cn/gxbhzbw/)及北海市建筑业联合会QQ工作群下载。
请各申报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送到北海市建筑业联合会,北海大道科技大厦四楼403、404房,电话:2034505、2030205。
附件:1.关于印发《北海市“珠城杯”奖(优质建设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北建施〔2015〕167号)
2.创建北海市“珠城杯”奖(市优质建设工程) 公示牌参考样式
3.北海市“珠城杯”奖(优质建设工程)申报表
北海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