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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北海市“珠城杯”奖(市优质建设工程)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 【信息时间:2021-07-14 15:39】 【阅读次数: 】 【字号

 

 

北建联〔2021〕10号

 

关于评选2021年北海市“珠城杯”奖

(市优质建设工程)的通知

 

全市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海市“珠城杯”奖(市优质建设工程)评选办法》(北建施〔2015〕167号),现开展2021年度“珠城杯”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基本条件

(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居住建筑入住率达30%以上且经过10个月以上的使用检验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群体性质量投诉事件市政道路工程经过1年的使用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三)曾获得过北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者曾被认定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工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不予受理申报。

二、申报对象  

(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20000 m2及以上,且设施配套齐全;

(二)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科研楼等群体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以上;

(三)道路和园林:城市道路工程(含绿化带及人行道)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园林建筑工程(含庭园)工程造价4000万元以上;

(四)其他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其申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

(五)每个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总承包单位应具备承担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工程50%以上工程量,分包企业、监理单位可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时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1年“珠城杯”(市优质建设工程)的申报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四、申报材料(提供一份)

1.封面及申报资料总目录;

2.《北海市“珠城杯”奖(市优质建设工程)申报表》,监理如申报,同填一份表;

3.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4.施工和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章),项目经理、总监变更的要提供证明材料;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表复印件(盖章);

6. 施工和监理单位获得的北海市优质结构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监理不申报不交);

7.反映工程概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竣工后整体和细

部的照片(附文字说明)10张以上;

8.采用广西建设领域重点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9.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分包合同及资质证书(有分包企业申报时才须提供)。

申报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时请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注明时间,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A4纸规格一起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评选办法》和相关表格可从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http://www.bhsggzy.cn/gxbhzbw/)及北海市建筑业联合会QQ工作群下载。

请各申报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送到北海市建筑业联合会,北海大道科技大厦四楼403、404房,电话:2034505、2030205

 

附件:1.关于印发《北海市“珠城杯”奖(优质建设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北建施〔2015〕167号)

2.创建北海市“珠城杯”奖(市优质建设工程) 公示牌参考样式

3.北海市“珠城杯”奖(优质建设工程)申报表

 

                        

                                                       北海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7月14日

 

 

 

 

 

 

 

 

 


附件:2021年珠城杯评选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