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法规〔2021〕741号)要求,加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我局组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开展了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现将经清理后保留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经清理后保留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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