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项目常态化
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3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梧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梧政办发〔2024〕54号)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专家、网上开标评标系统等资源应用效能,持续优化梧州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决定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助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考评指标工作的指导思路,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持续拓展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覆盖范围,全面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积极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全区CA数字证书互认。
全面推进应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梧州)”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深化拓展“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创新改革,打破地域与空间维度限制,推动各级交易平台专家资源共享、场地资源共用。按照“异地评标为常态,非异地评标为例外”原则,对依法必须进入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招标投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及其他工程等各类项目,要求应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进行评标。本地与异地专家分散独立评标,统一专家抽取时间,统一开标评标时间,统一评标结果公布,常态化实施“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打造更加廉洁高效、公平竞争的阳光交易平台。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请各行政行业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和市的统一部署要求,向先进地区学习,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积极配合建立工作机制,主动指导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意向时应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确保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落到实处。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要加强与区内外市县的异地评标合作,鼓励推广应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1+N”多点评标模式。
(二)加强推动,行业监管。请市及各县(市、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各行政行业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程做好项目主场副场异地评标的线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举报、投诉事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合力推动各类招标投标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全面铺开应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招标人提供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进场交易服务。
(三)组织培训,推广宣传。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及宣贯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行业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代理机构、招标人、潜在投标人、评委专家等。相关工作通知、电子系统操作手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网站(综合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公开发布,可自行下载学习。
三、其他事项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74-6029629;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3828311、3828006。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