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2年梧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梧财采〔2021〕17号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少采购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021—2022年我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供应商。现将2021—2022年我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
(一)适用范围。
单项印刷预算金额在30万元之内的印刷实行定点印刷。定点印刷内容包括信封、文头纸、文件、报表、内部刊物、凭证票证(不包括发票)、无碳复写票据以及其他资料、证书、证卡、证件、包装类制品以及其他非纸质材料印刷品等。单项印刷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30万以上的,需经采购单位书面申请并得到我局批准,可以采用定点采购形式从定点供应商中采购,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二)有效期限。
本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有效期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中标供应商及价格优惠率
2021-2022年我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及其价格优惠率详见附件。采购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同)查阅和了解各定点采购供应商所能够提供的优惠率和各项具体承诺等信息;若定点采购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经我局审核批准后通过上述媒体公告,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三、本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办理程序
(一)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及备案。
采购人在实施印刷服务定点采购时,应根据项目特点,比较定点供应商的价格、服务以及质量等因素,与定点供应商进行询价。在同等服务质量条件下,优先选择优惠率较高、具有价格优势的供应商,同时做好询价协商记录。完成以上步骤后,通过政采云系统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人与定点供应商应依照经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按不高于中标优惠率优惠后的价格直接签订合同,合同内容由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及成交结果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公告(在我局指定的媒体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的内容包括: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信息。
(三)采购资金的支付。
采购资金的支付按照现行我局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执行。
四、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监督管理和违约处理
(一)我局负责对定点供应商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如在监督检查和日常监控中发现采购人、中标定点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等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通过加强监督,提高定点供应商服务质量,确保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采购单位要根据《2021—2022梧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协议》的条款,监督定点供应商的服务,对供应商存在未按协议书规定提供服务的行为,采购单位要及时向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下同)报告,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款项,不得向定点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其它不合理要求,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规单位承担。
(三)在定点有效期内,如定点供应商有下列违约行为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印刷业务2次以上(含2次)的;
2.擅自提高印刷品的价格或未按规定给予优惠的;
3.向采购人提供的印刷品,明显高于市场同期同类服务价格的;
4.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原材料的;
5.交付印刷品返工两次以上的;
6.接受采购人印刷委托后,除因本地无技术能力实施的项目外,将占委托金额30%以上的项目转厂印刷的;
7.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8.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9.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10.定点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印刷厂定点资格的;
11.定点有效期内,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印刷行业经营资格的;
12.被采购人有效投诉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的行为。
(四)定点采购供应商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我局停止该供应商定点采购资格并取消其下一次定点采购投标资格。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2.中标后弃标、拒签供货协议的;
3.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价格联盟,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5.向采购人提供的印刷服务明显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
6.不按要求和承诺提供相关服务的;
7.串通订立虚假政府采购合同的;
8.不按要求报送合同、报表等有关资料的;
9.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的要求
(一)定点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定点供应商可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
(二)定点供应商具有面向政采云平台客户服务的专属售后团队和服务热线,售后服务机构完备,并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后一个月内完成政采云平台的对接及相关信息上传事宜。
六、其他事项
(一)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实行线上交易,采购人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依照电子卖场的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实施采购活动。
(二)我局将加强对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有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采购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774—3856434、3866434;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2217、2226室)。
附件:2021—2022年梧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及优惠率一
览表
梧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2021—2022年梧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印刷服务
定点采购供应商及优惠率一览表
序号 |
定点供应商 |
价格优惠率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广西亮彩数字印刷有限公司 |
30% |
南宁市园湖南路7-1号华兴园综合楼2层1号商场1-1号商铺 |
龙丹 |
0771-2799953 18697923090 |
2 |
梧州市万秀区天聚印刷厂 |
39% |
梧州市万秀区钱鉴路58号二区6-2号 |
颜霄 |
13807749000 |
3 |
梧州日报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28% |
梧州市新兴二路125号9号楼后座1-2楼 |
邓世艺 |
13607744320 |
4 |
梧州市河西印刷厂 |
41% |
广西梧州市龙骨路西街38号首层 |
苏强 |
0774-3827413 13977408139 |
5 |
梧州市桓源彩色印刷厂 |
30.9% |
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43-2 |
黄昌坚 |
0774-3883688 |
6 |
梧州市和印精彩数字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
35.26% |
梧州市新兴三路15.16号一层1号商铺 |
利先恒 |
18977409492 |
7 |
梧州市冠皓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31.05% |
梧州市富民二路东山里43号第贰拾捌幢 |
黄家龙 |
18677438662 |
8 |
梧州市钜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1% |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4单元3404房 |
关碧云 |
13397845525 |
9 |
梧州市蝶山人民印刷厂 |
41.7% |
梧州市步埠路80号 |
谢钰铨 |
0774-3889136 |
10 |
广西优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30% |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东环大道168号翡翠龙庭1栋1-11号(梧州地址:梧州市长洲区西堤三路19号国龙财富中心9层902号) |
罗锡河 |
18607726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