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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1年下半年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抽查结果通报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岑溪市)】 【信息时间:2022-01-05 16:39】 【阅读次数: 】 【字号

梧州市2021年下半年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抽查结果通报

根据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梧审批发〔202114号)的要求,市行政审批局与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对全市依法必须进场招标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联合抽查,消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进一步营造阳光高效、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交易市场环境。

一、开展联合抽查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实施,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组建招投标联合抽查组,对本市辖区范围内依法进场交易的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等开展专项整治抽查工作。

二、联合抽查情况

(一)抽查范围:2021621日至1115日期间,我市(含各县、市、区)政府投资并依法必须进入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路桥工程、水利建设工程、农田建设工程等项目。

(二)抽查内容:主要检查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是否要求中标企业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国家明令取消的投标条件和中标条件的执行情况,专家评委量化评分偏差情况,使用自治区行业招标文件范本情况,社会关注度较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权益。

(三)随机抽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全市下半年进入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的公开招投标项目共124个,分别为房建和市政设施工程项目107个、交通路桥工程项目2个、水利工程项目4个,农田建设项目11个。按要求每个行业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本次随机抽选并确定抽查项目42个,总抽查比例为33.87%。分别为:房建和市政设施工程项目抽查27个,抽查比例为25.23%;交通路桥工程项目抽查2个,抽查比例为100%;水利工程项目抽查4,抽查比例为100%;农田建设项目抽查9个,抽查比例为81.82%。各类型项目抽查比例均高于标准要求。

三、联合抽查结果

联合抽查组对随机抽选的42个工程项目进行联合集中检查,未发现上述抽查内容的问题。从本次抽查结果来看,下半年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比上半年更加规范有序,各市场主体均能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本年度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效果显著。

四、常态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执行项目主体评价机制。

持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追踪。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西住建厅印发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实施“一标一评”机制,提升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管震慑力。

(二)持续加强行政行业监管。

1.监督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开展招投标和开评标活动,主动对招投标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有效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2.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部门权责清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市场监督作用,每年对本部门监管的招投标项目开展全面例行检查,收集佐证材料并总结,及时纠正和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齐抓共管,防止反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开展行业规范、廉政警示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增强市场主体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知。

4.强化专项整治监管工作效果,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交易市场秩序,打造更加阳光高效、廉政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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