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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邓少霞等多名评委处理情况的通报梧建〔2021〕594号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岑溪市)】 【信息时间:2021-09-20 09:03】 【阅读次数: 】 【字号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邓少霞等多名评委处理情况的通报梧建〔2021594

 

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在梧州市2021年上半年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联合抽查行动中,我局发现部分评委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现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一、徐克平、黄志华、韦健军等3名评标专家在对梧州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楼二次装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评审时出现某个评分项目(单项)超出相对应评分项目评分基准值(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0%范围的情况,被判定为无效评分;评标专家陆朝文在对梧州市万秀区富埠里片区、五金小区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阶段项目工程投标文件评审时出现评分项目(单项)超出相对应某个评分项目评分基准值(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0%范围的情况,被判定为无效评分,鉴于以上4名评标专家能在整改期限内按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基本合格,情节轻微,对这4名评标专家作出通报批评,本次不作扣分处理。

二、黄宇电、陈次荣等2名评委在梧州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楼二次装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评审中出现多个评分项目(单项)超出相对应评分项目评分基准值(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0%范围的情况,被判定为无效评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七)款相关规定,决定对以上2名评委作出通报批评,并给予动态考核扣分10分。

三、评标专家邓少霞在梧州市长洲区民政养老福利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或者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评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相关规定,对该评标专家作出通报批评,给予动态考核扣分20分,并在全区暂停12个月评标资格。

四、业主评委韦龙在梧州市中恒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项目评标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或者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评审。鉴于该评委为招标人代表(业主评委)且不持有评标专家证,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该评委作出通报批评,且12个月内不得在梧州市辖区内担任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评委。

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鉴,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遵守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履行评标专家职责,共同维护我市招投标市场秩序。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916

 

(此件公开发布)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916日印

校对:农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