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及制度规则
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清理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崇左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崇政办发〔2023〕18号)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局于9月下旬开展了2023年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及制度规则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现将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清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检查内容
1.本次专项工作主要自查清理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对本行业是否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以及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排查。
2.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进行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涉及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标投标项目全面检查。
3.根据监管权限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方式
对截至10月18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10个项目。
二、检查结果
本次对我市2023年10个水利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未发现存在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行为,未出台涉及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的本行业本级有关政策规定。
招标投标工作主要依据的各项制度规则及法律法规均为国家及自治区发布,招标投标文本全部统一使用自治区水利厅的招标文件范本,未发现本年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促进我市水利行业健康发展,我局将在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继续加大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工作的力度,持续保障我市水利项目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崇左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