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服务 > 通知公告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信息时间:2024-03-11 17:56】 【阅读次数: 】 【字号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便于市场主体提前了解招标信息,提高招标投标市场透明度,现就我市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进入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 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应当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防疫防控、应急等项目除外。鼓励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发布招标计划。

二、发布时间

招标人应当尽量提前发布招标计划,原则上至少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发布。招标项目如有重大调整,应当及时更新招标计划。

三、发布内容

招标计划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或建设单位)、项目地点、招标范围(内容)、合同估算价、招标方式、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项目信息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四、发布平台

招标计划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发布。招标人应及时注册和使用交易平台系统账号,按要求发布招标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是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举措,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此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招标人作为招标计划发布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及时发布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要加大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宣传和引导,加强招标计划发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