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服务 > 通知公告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线上继续教育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信息时间:2025-12-12 17:36】 【阅读次数: 】 【字号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

线上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提升评标专家的评标能力,组织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参加自治区住建厅举办的202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线上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24125日至20251230

二、继续教育对象

20251025日以前入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

三、继续教育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采用线上形式进行,评标专家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完成报名(详见附件)后,即可参加线上继续教育。所有继续教育视频均需完整观看,观看进度达100%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环节。能力测试得分达60分及以上并通过审核的评标专家可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成绩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第一次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可参加补测,补测机会共1次。正式能力测试及补测截止时间:2025123023:59。

请评标专家按照《评标专家继续教育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进行报名、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

四、继续教育内容

(一)评标专家警示教育与案例分享;

(二)评标专家合规履职实战之纪律及案件分析

(三)评标纪律及案例分析;

(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准》(GBT50500-2024)修订情况报告;

(五)《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解读;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近年招标投标政策有关文件。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评标专家及时开展学习,并于1231日前将个学习培训照片及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发至贵港市建管处邮箱:jgc4214829@163.com。

(二)本次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全程随机抓拍,请各评标专家确保线上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的设备已安装可正常使用的摄像头。系统没有接收到摄像或摄像与报名所用照片比对不通过的,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无效。

联系电话:0775—5921169

 

附件:评标专家继续教育操作手册

关于开展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线上继续教育的通知.doc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