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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苏干贞等5位评标专家及广西邕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扣分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信息时间:2023-05-24 08:23】 【阅读次数: 】 【字号

关于对苏干贞等5位评标专家及广西邕贵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扣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各评标专家:

    经查证,苏干贞、刘泽云、罗祥宏、谢宝团、植瑞庆等5人作为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在贵港市金投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招标项目评标过程中因评标专家个人原因导致项目重新评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管〔2016116号)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在评标过程中因评标专家个人操作失误导致评标结果改变的,或者因评标专家个人原因导致重新评审的,每次扣10分。”的规定,决定给予苏干贞、刘泽云、罗祥宏、谢宝团、植瑞庆等5人各扣除10分的决定。

    广西邕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贵港市金投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招标项目,于202358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告,经招标站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该公告中的部分信息有不实之处,并及时通知该公司立即澄清更正,该公司于202359日发布中标候选人更正公告,存在未按招标站要求发布澄清更正的情形,再次提醒后于2023510日发布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更正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及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扣分表(四)第2点“因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内容缺失或者错误导致被主管部门连续 2次(或以上)退回的。每发生 1次扣 2 分”,现决定给予广西邕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诚信行为综合评分扣除2分的决定。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