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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的通知(桂事管发〔2020〕53号)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信息时间:2022-07-18 10:32】 【阅读次数: 】 【字号

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9〕26号)要求,开展我区交通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投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20年11月30日起,交通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线试运行,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交通工程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二、工作内容

(一)配合完成系统测试和联调。各设区市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系统测试,协助优化改善系统功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陆续推动系统上线试运行。

(二)加强电子化招投标业务培训。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电子招投标业务培训工作计划,举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评标专家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系统操作,更好地推广应用交通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投标系统。

(三)实行电子招投标文件CA认证。为保障招投标电子数据文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电子评标的,应在电子化招投标过程中实行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即CA认证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监督。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专门机构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所属辖区的指导监督,确保我区交通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工作顺利推进。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成立工作小组,对各设区市推进交通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二)使用全区统一的主体信息库。凡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实行电子招投标的交通工程项目,需使用全区统一的主体信息库(包括企业主要信息、人员身份信息、业绩信息等),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作为重要的数据来源。

(三)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探索实行网上受理投诉,做出投诉处理决定后7个工作日以内上传至电子监管系统。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交 通 运 输 厅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