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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等两个范本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 【信息时间:2020-12-23 10:37】 【阅读次数: 】 【字号

桂建发〔2020〕1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招投标工作需要,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同时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我厅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范本(试行)(2018年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以下简称《全过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全过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

二、实施时间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和《全过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以及有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需同时停止使用我厅此前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范本(试行)(2018年版)》。在2021年3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全部实施电子化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分别使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全过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

三、其他事项

请各市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和《全过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于范本文件篇幅较长,请各单位自行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gxzf.gov.cn/)下载。

联系电话:0771-2260298、2260138(兼传真),电子邮箱:gxjstjgc@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