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药械采购 > 国家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信息时间:2020-03-03 11:31】 【阅读次数: 】 【字号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七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在对前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的基础上,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完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 年3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