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药械采购 > 国家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信息时间:2020-02-18 11:32】 【阅读次数: 】 【字号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在对前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的基础上,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