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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抽取规则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信息时间:2021-11-18 18:02】 【阅读次数: 】 【字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抽取规则(试行)的通知》(桂政管办发〔2017〕21号)等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业务评标专家抽取规则》(桂资交发〔2017〕47号)进行修订。

一、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负责为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提供评标专家抽取服务。

二、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应在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抽取工作按行业规定办理)。

三、专家抽取室的计算机、打印机等为抽取评标专家专用设备,禁止用于其他用途。

四、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应从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综合专家库)中抽取,并采用系统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和短信确认的方式确定。特殊情况,经监管部门批准,可采用其他方式确定。

五、非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需在交易中心抽取评标专家的,应事前向综合专家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提供经审批的申请函复印件),方可安排抽取工作。

六、参加评标专家抽取工作的人员由招标人代表、项目监督代表和交易中心抽取操作员组成,具体的抽取工作由抽取操作员采取实名制登录系统实施。

招标人代表应提交《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名单方案审批申请表》或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家抽取表。

招标人代表、项目监督代表应提交相应的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评标专家抽取时间:

(一)抽取专家区域在南宁市的,原则上应在开标前2小时内进行;

(二)在全区(市、县)范围内抽取的(非异地远程评标项目),原则上应在开标前24小时内进行;

(三)在全国范围内抽取或者有特殊情况的,原则上应在开标前48小时内进行。

八、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和数量,按《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名单方案审批申请表》或专家抽取表确定的方案执行。

九、抽取相关信息(含回避名单)录入完成后,招标人代表、项目监督代表、抽取操作员即进行三方打印密码的设置。

十、专家抽取过程中,拟抽取专业的人员数量不足的,按招标人代表、项目监督代表要求,可从综合专家库中相近的其他专业中抽取或采用其他方式处理。

十一、评标专家报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代表、项目监督代表和抽取操作员三方密封打印评标专家名单、在密封信封上签字确认,共同将密封信封送交评委签到处。

以其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名单的,须采取措施妥善密封保存。

十二、因出现评标专家回避、专家迟到超过30分钟不参与评标等情形导致评标专家数量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同样方式及时补抽。若属于在全区范围内抽取非异地远程评标专家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可在南宁市范围内随机补抽。

十三、参加评标专家抽取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对抽取过程、评标专家名单的内容等进行保密。

十四、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应全程监控,专家抽取登记表、监控音视频等资料应按规定归档保存。

十五、采用异地远程评标的项目,其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按照异地远程评标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业务评标专家抽取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