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广西2023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我中心于2023年8月开始,对历史沉淀保证金进行专项清理工作,现将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结果公示如下:
截至2023年9月15日,我中心累计清退沉淀保证金3笔,共计金额1.6万元,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比例为100%,经专项清理自查,中心自2023年以来未产生历史沉淀保证金,新进保证金均按2个工作日时限要求及时办理退还。
特此公示。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