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特面向社会邀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参加房屋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概况:
(一)租赁房屋地址:金秀县桐木镇沿河路(可联系看房)。
(二)租赁房屋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76.4平方米,建筑面积423.9平方米(共五层楼)。
(三)承租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为3年。
二、最低限价
本房屋招租最低限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月,以公开招租方式招租,最高价为中标者。
三、合格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个体工商户;
2.守法公民或集体;
3.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
四、租赁条件和要求
(一)租赁用途:办公、合法经营生意或居住,不得存放违禁、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数不能超过15人。
(二)承租方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设施,需要装修须经过我中心同意。
(三)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将房屋承包、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四)承租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有关部门交纳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物业费等。
(五)承租方不得在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也不得从事影响房屋安全及周边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活动。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7日下午18:00(请在工作日与联系人联系索取报价表)。
报价地点:来宾市富华路55号来宾水文中心210办公室。意向承租人必须于指定时间内将报价表密封寄或送至指定地点,未在指定时间内寄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表,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下午15:30。
地点:来宾市富华路55号来宾水文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承租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三个月)支付租金,在首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租金(含税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承租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禁止采用现金方式。中标承租人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保证金转到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来宾水文中心,账号:20149501040002932,开户行:农行来宾来华支行)。
八、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来宾市富华路55号来宾水文中心210办公室
联系人:蓝罗毅
联系方式:0772-4212812,15878254921
来宾水文中心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