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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分行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信息时间:2026-07-07 13:38】 【阅读次数: 】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分行所辖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

本次招租资产分别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和武宣县,按所在县区资产标的分别报名、分别竞价、分别签订租赁合同

    标的一:来宾市新兴路116号101号综合楼一至二层

地址

房屋结构

拟出租层数

拟出租面积(㎡)

月租金价(元)

来宾市兴宾区新兴路116号101号

1-2层

922.47

20,300.00

    

    标的二:武宣县武宣镇鞍山路35号综合楼及门面

地址

房屋结构

拟出租层数

拟出租面积(㎡)

月租金总价(元)

武宣县武宣镇鞍山路35号(综合楼)

混合

1-5层

784.03

5,500.00

武宣县武宣镇鞍山路35号前栋101号(门面)

混合

1层

84.42

2,100.00

合计

 

 

 

7,600.00

说明:以上资产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自行实地查看并详细了解资产现状。

二、租赁期限及要求

(一)租赁期限:5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二)租赁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行业等威胁公共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扰民及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和生产等活动。

(三)租赁限制:承租人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四)装修管理:如需装修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损坏附属设施。合同期满后,除承租方自有动产外,装修部分不予补偿。

三、竞租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过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涉及经济纠纷案未了等情况的,不得参加竞租。

(三)此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招租工作小组按要求对竞租报名人进行审核,合格者才可参与竞租。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6(工作日8:30—12:00,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分行办公室508室(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25号五楼)。

(三)报名材料:

1.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现场核验原件)、无本公告第三条第(二)款情况声明书(见附件1)。

2.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件)、无本公告第三条第(二)款情况声明书(见附件1)。

报名材料装入信封,需在信封上写明竞租标的名称,送至报名地点。

(四)竞租保证金:为保证招租活动严肃性,竞租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向招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500.00/标的(现场审核合格后,把账号发给竞租报名人。缴交成功请留存银行回单,竞租结束后凭银行回单申请无息退还保证金)。如在竞租开始前无法提供银行回单凭证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竞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竞价时间、地点:2026年7月17日(周10:00;地点:国人民银行来宾市分行106会议室(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25号)。

(二)竞租方式:

1.凡是报名成功参加竞租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保证金缴纳依据复印件、竞租函(需密封,见附件2等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竞租活动。如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竞租为有底价竞租,本公告招租标的月租金总价为招租底价。竞租人填写报价低于底价的,视为作废。竞租以100元的整倍数加价,不按要求加价的,视为作废。

3.2个或2个以上报名者,以密封报价方式进行,意向承租人一次性密封报价并提交招租小组,招租小组现场公布报价,按同一处标的报价最高者确定承租人。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则进行二次报价,最终确定承租人。二次报价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最高报价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报名截止时仅有1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且其报价不低于招租价的,按协议方式直接确定为承租

六、其他事项

(一)竞租保证金退还:竞租不成功的,招租人在竞租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竞租成功的,招租人在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恶意竞租(竞租人在竞租成功后放弃或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恶意竞租)的,招租人不退还保证金。

(二)租金及押金缴纳方式。采取“先交付,后使用”的原则。竞租成功后,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分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向招租方缴交租金和押金,租金按合同租价以季度为单位进行缴交。押金为按合同租价一个月的租金缴交,承租方在缴交租金和押金后方可进场装修及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772-4291599,女士联系电话:0772-4283916。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声明书

    2.国有资产竞租函

 

 

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分行

2026年7月7日

附件下载:1.声明书.doc

         2.国有资产竞租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