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
全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抽查分析报告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法规〔2021〕741号)精神,根据《2021年来宾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来政办电〔2021〕25号)要求,市发改委、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牵头组织抽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我局参与水利领域相关项目的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查要求
针对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08月20日期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项目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数10%的要求开展抽查工作。检查范围涵盖市本级、兴宾区、合山市、忻城县、象州县、金秀县;总共抽查项目6个(其中市本级1个、兴宾区1个、忻城县1个、象州县1个、金秀县1个、合山市1个)。
二、抽查情况
在抽查六个水利领域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时,发现金秀县农业农村局招标的广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金秀县三江乡炉村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工程项目,存在两个问题,其他项目未发现文件中提到的18类问题。
金秀县农业农村局招标的广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金秀县三江乡炉村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工程项目,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设定的签字条件违反相关规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且影响评标结果,二是补充文件公告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要求,针对这两个问题,我局已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处罚。
三、情况总结
(一)整改效果显著。随着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
整治工作进行,水利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相关责任单位增强了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充分体现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持续加强监管。虽然本次抽查情况存在问题不多,但也不排除未抽查到的项目存在一定问题,我局将一如既往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行为,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日常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公正良好秩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和高效率。
附件1:抽查问题记录表
附件2: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来宾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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