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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办案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年)(1)项目保证金的退款通知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信息时间:2024-03-22 09:51】 【阅读次数: 】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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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办案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年)(1)项目保证金的退款通知

 

各投标人:

  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办案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年)   项目(建设工程)(招标编号:LBZC2024-G3-04002-GTZB)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我中心已办理以下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款(名单见公告末尾),请各投标人核对查询,如发现以下情况:1、账户信息有误的;2、不在名单上又参与投标的;3、名单上的投标单位账户信息无误,但超过7个工作日仍未到账的。请致电交易中心财务处:07724238608,属于第二种情况的,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

退款名单:

1、广西山森商贸有限公司

2、广西国之步贸易有限公司

3、广西城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武宣县韵达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5、广西裕达超市有限公司

6、广西来宾正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附件:保证金明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