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交易项目-电子档案拷贝
2.预计办理总用时:0( 工作日 )
3.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
4.可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是否支持预约办理:是
6.是否收费:不收费
7.办理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
1.服务对象:招标人(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其他组织
2.受理条件:适用于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1)申请。招标人(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需要的,可在项目定标后,自备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容量在500GB以上)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并提交电子档案拷贝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电子档案拷贝授权委托书)。
(2)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信息科现场提交,工作人员当即作出受理决定。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形式的,原路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原因;提交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形式的,受理通过。
(3)办理结果。现场领取拷贝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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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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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子档案拷贝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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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 |
必要 |
现场提交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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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存储介质 |
原件:1 |
必要 |
现场提交存储介质(500G以上) |
咨询电话:0772-4238505
电子邮箱:lbsjyzx@126.com
投诉电话:0772-4281069
电子邮箱:lbsggzyjy@126.com
信函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D15室
附件 1:
电子档案拷贝授权委托书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司现授权 (姓名),作为我公司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以下项目投标文件及评标材料的电子档案拷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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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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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