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市三江口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管办发〔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管办发〔2021〕2号)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