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3〕6号)、《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鹿政管发〔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鹿寨县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工作方案》(鹿纪发〔2023〕7号)文件,我局在8月份开展 2023年度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我局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分析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我局在8月31日通过自治区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从中中抽取莫丽珍、韦素勤两位水利专家到我局集中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工作时间从2023年8月31日11:30开始,工作时长为半天。两位专家从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前在我局备案的水利工程公开招投标的2个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项目(广西鹿寨县洛江中渡镇响水至新月桥坝河段整治工程(水美乡村试点项目)(重))招标投标存档文件进行抽查,抽查专家按《专项抽查考评表》、《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问题记录表》内容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抽查结果报告如下:
1.记录表中序号“第15、18、22、23、24、25、26、27、28、31项”的“核查内容”在存档文件中无法核查。
2.记录表中序号10:“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招标文件无此项要求;其他序号的(核查内容)与存档文件内容核查未发现问题。
3.专项抽查考评表检查中,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控制价是否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发布招标控制价”,EPC项目无招标控制价,此二项内容不做专项抽查考评,考评表检查其他内容未发现问题。
(二)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部门工作清单》,我局在8月下旬组织对所辖范围内近两年来开标评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违规挂靠资质情况,是否存在项目建报、招标、履约程序不规范和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情况,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情形等,结合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专项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交易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开展串标转标卖标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违规、违法操控等乱象集中整治。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未检查出相关问题。
二、取得的成效
经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我局的自查自纠梳理情况,抽查专家按《专项抽查考评表》、《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问题记录表》抽查,未发现有相关问题发生;我局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未发现有围标串标、违规挂靠资质情况;未发现项目报建、招标、履约程序不规范和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情况、未发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问题发生。
三、下一步计划
积极配合县审批局做好我县招投标领域推进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加强对我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监管。目前,水利项目公开招投标委托交易中心和招投标代理公司负责,水利系统缺乏专业人员,建议多开展培训,提高水利工作人员招投标业务能力。
附件:1.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问题记录表
2. 专项抽查考评表
3.专项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日期: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