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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须知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鹿寨县)】 【信息时间:2022-07-12 14:18】 【阅读次数: 】 【字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资源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管办发[2016]9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14〕97号)以及《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须知》,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

第二条  本须知适用用于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展的交易项目。

第三条  交易中心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在银行开设投标保证金专户,该账户资金不转作履约保证金,且不作他用,依法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确保资金、信息安全。

第四条  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缴纳实行子账号的管理模式,并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代收、代退、保管和保密的工作。

第五条  投标保证金的设定

(一)标人或其代理机构编制的交易文件和交易公告中必须明确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开户银行、缴纳子账号、缴纳方式、缴纳金额、到账截止时间等内容。

(二)代理机构若未按照要求明确项目对应保证金缴纳子账号,交易中心将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且无法正常办理保证金退还。

第六条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公告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项目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转入项目指定子账号。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以该项目子账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若未按照招标文件指定账号提交保证金,交易中心将不提供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不开具任何关于保证金到账情况证明。

(三)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第七条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未中标人

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无需提交退款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或预公示截止后,交易中心财务室统一办理退款。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变更的,代理机构须在公示截止前函告交易中心,以便交易中心及时重新办理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若涉及投诉质疑、或因特殊情况须暂停投标保证金退款的。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函告交易中心暂停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具体退款时间则由发函单位另行函告。

(二)中标人

中标人保证金退还,中标人在交易流程完成并签订项目合同后,提交招标人出具的《关于同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书》(表格见附件1),并加盖招标人公章,到交易中心办理。

由于招标人、代理机构或中标人未及时提交《关于同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书》,导致交易中心不能在法定期限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或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退还方式

退款材料审核无误的,交易中心在收到材料次日起4个自然日内(含),将保证金本息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不予给还的情形

一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是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是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四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的,交易中心应书面向鹿寨县行政审批局报告。

)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址:鹿寨县桂园路8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772-6818775

   

 

附件1:《关于同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书》

附件2:《保证金退款申请书》

附件3:《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书》

 

附件1:

关于同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书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于         日进行           项目招投标(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下述单位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中标,已签订项目合同并备案   ,现同意办理本项目保证金退还,详细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保证金金额

(元)

备注

1

 

 

 

2

 

 

 

3

 

 

 

(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公章):

  

 

 

 

 

 

☆除落款日期外均不能手写,落款日期为送达中心日期。

 

 

 

 

 

 

附件2:

保证金退款申请书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于       日,缴纳了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元(大写:),因为保证金未提交至指定项目子账户,现申请办理本项目保证金退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盖章):

     

 

☆除落款日期外均不能手写,落款日期为送达交易中心日期。

 

 

 

 

 

 

 

 

 

附件3

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书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于         日进行                     项目招投标(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下述单位已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但因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原因,务必填写详尽,现办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详细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保证金金额

(元)

备注

1

 

 

 

2

 

 

 

3

 

 

 

 

账户名称:招标人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招标人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公章):  

      

 

☆除落款日期外均不能手写,落款日期为送达交易中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