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交易规则和程序,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二、服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统一管理。
三、遵守自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交易道德;按规定办理各类项目交易手续。
四、不互相串通搞不正当竞争,不用虚假宣传抬高自己,贬低他人。
五、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六、进场各部门做到政务公开,秉公办事、廉洁高效、优质服务,按规定时限办理手续,履行社会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七、在交易活动中廉洁奉公,严禁行贿、受贿、索贿。
八、爱护交易中心各种设备、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