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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管理工作制度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鹿寨县)】 【信息时间:2022-07-15 15:02】 【阅读次数: 】 【字号

为了加强评标室的管理,维护良好的评标工作秩序,保证各类交易项目评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制订本制度。

一、评标室是开展各类评标活动的专用场所,评标期间实行门禁式封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评标室的日常管理,使用评标室需提前预约。

二、评委、监督机构人员到场后,由中心工作人员带入指定的评标室。

三、进入评标室前,由中心工作人员监督所有进入评标室人员将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寄存在物品储存柜内。

四、评审样品进入评标室,由中心工作人员组织搬运,评委和投标人不得参与。大型样品(不宜搬进样品室的),集中放置在中心指定地点,在评标结束前由投标人自行看管。

五、评标会议结束前,参加评标会议的任何人员不得离开评标室。如需暂时离开评标室的,必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并有监督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六、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或影响。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在评标会上发表评审意见。

七、对参加评标会议的评委和有关人员,在评标活动现场违反评标纪律的,中心工作人员应及时制止、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监督机构反映。

八、会议结束后,中心工作人员应关闭电器设备、门窗、电灯,整理好相关资料和物品,及时通知保洁人员清洁评标室卫生。

评标室监督人员工作职责

 

一、核对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对评标室实行封闭式管理,监督交易中心按规定保管通讯工具,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评标室。

三、监督评标程序是否合法,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

四、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遵守评标纪律,评标过程是否严格保密,是否客观公正地评标等应当依法履行的评审职责。

五、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提出的有争议问题组织评委表决认定。

六、对评标进行全程监督,制止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及时将情况向相关领导报告。

 

 

 

 

 

 

 

 

 

评标场所纪律

 

一、进入评标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二、参加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投标监督人员和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经签名并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后方能进入评标场所。

三、进入评标场所的所有人员禁止与外界联系,必须关闭通讯工具,暂时集中保管。

四、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遵守评标有关规定,组织完成评标任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招标监督人员、部门报告。

五、进入评标场所的所有人员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所有内容。

六、进入评标场所的所有人员未经监督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离开评标场所。

七、评标场所要求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清洁卫生。

 

 

 

 

评标专家(业主评委)承诺书

 

一、本人与本评标项目以及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无利害关系,并且无其他应回避而未回避的事项。

二、严格遵守封闭评标区各项规定,不携带手机等禁止带入评标区的物品进入评标区,不在评标区内吸烟,不大声喧哗。知晓封闭评标区实行全程监控。

三、严格按照招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评审,不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四、在封闭评审过程中,如遇到有质疑澄清等事项需要与场外联系的,不擅自离开工作地点,应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交易中心评标助理,并经监督人员同意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五、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向外界透露评审情况。

六、按规定领取劳务报酬,不违反规定要求支付额外报酬。

七、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完全可以胜任在评标过程中的本职工作,如有隐瞒身体状况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任何由于身体疾病导致的后果,相关责任全部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