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清理退还
进度情况公告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我中心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开展清理退还工作,于2023年5月8日发布代收沉淀投标保证金清理清退的公告,及时通知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经与需清退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单位积极沟通核对,已成功办理15笔代收沉淀保证金退款手续,清退工作进度达100%,提前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特此公告。
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山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