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用信息 > 违法违规
蒙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蒙山县)】 【信息时间:2022-08-25 17:44】 【阅读次数: 】 【字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哈尔滨中京科技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哈尔滨中京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558单元12

二、 基本情况

2022625日,本局收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黄村镇新开村茶产业项目采购情况的报告》,反映当事人向其提交弃标函,涉嫌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行为。202277日,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黄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进行黄村镇新开村茶产业项目(政府采购编号:MSZC2022-J1-00628)采购。经评审,当事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690000元。202266日,当事人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交了弃标函,函称因疫情原因,当事人决定终止此次投标工作。2022715日,本局对当事人就该项目放弃中标的情况进行约谈询问,当事人称因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标后哈尔滨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故放弃中标资格。当事人提交了《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65号公告》(以下简称65号公告)、《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66号公告》(以下简称66号公告)进行佐证。经查实,65号公告发布于2022515日,公告称:哈尔滨市本轮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但疫情输入和反弹风险依然存在。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有序恢复部分经营活动和相关社会活动。66号公告发布于2022521日,公告称:自5212时起,哈尔滨市全域降为低风险地区。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522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而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于520日,成交通知书于524日发出,并要求当事人于61日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但当事人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代理机构于62日又发出了签订合同函件给当事人。从当事人提供的佐证材料看,524日至624日期间,哈尔滨市的疫情防控并不影响当事人在本项目中标后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因此,当事人以哈尔滨市的疫情影响放弃中标资格,理由不充分,不属于正当理由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 ()

四、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69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34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罚日期: 20220825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蒙山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李文华

3、联系电话:0774-628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