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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 【信息时间:2023-06-25 10:27】 【阅读次数: 】 【字号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下一步重点举措的汇报。6月14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袁达,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介绍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袁达在吹风会上介绍,近年来,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一,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推动出台并深入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二,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促进要素资源畅通流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连续五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成立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和项目的困难问题。

 

第三,坚决破除隐性壁垒,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修订《反垄断法》,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高质量社会信用环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袁达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批次加快推出针对性政策措施,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突出做好三个“着力”。

 

一是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保障公平竞争。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启动招标投标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督促银行业落实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推动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量扩面。

 

二是着力强化法治化支撑,切实稳定企业预期。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一体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罚款事项专项清理。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

 

三是着力提升国际化水平,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继续做好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工作,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带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

 

 

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的下一步

 

袁达称,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了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规章,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不断提升我国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打通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重点做好3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营商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完成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不一致的法规政策文件修订废止工作,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1+N+X”法规政策体系。“1”指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N”指各部门制定的相关领域单行法规政策,“X”指各地区出台的配套法规政策。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同时,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制定涉企政策时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

 

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深化推进综合监管改革,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普遍停产停业,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三是加强经营主体权益保护。推动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明确和统一裁判标准。全面推广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制度。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涉企法规政策知晓度和获得感。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推动惠企政策快速兑现、应享尽享。

 

缩小区域间营商环境差距的下一步

 

袁达表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力度,推动政府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同时也应看到,由于基础条件、发展状况不平衡等影响,各地落实营商环境改革事项的成效有差异,部分地方仍然存在“办事繁、问询难、多头跑、来回跑”等现象。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围绕缩小区域间营商环境差距,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

 

一是促进薄弱区域加快改革步伐。指导和督促营商环境改革相对滞后地区落实落细《条例》,聚焦经营主体集中反映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加快改革步伐,探索差异化营商环境优化路径,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打通改革落地见效“最后一米”。

 

二是支持重点区域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继续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加快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点带面、提质扩面,引领带动各地对标先进加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争创细分领域标杆。充分考虑城市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建设更多营商环境特色品牌,形成百舸争流的创新局面。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的下一步

 

袁达表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一起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今年1月1日,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正式施行,新增了239条鼓励条目,新增条目达到历年来新高,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出更大力度引资政策。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研究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外资的政策措施,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务实合作。

  

二是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评估近几年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效果基础上,深入了解地方、外资企业等方面扩大外资市场准入的诉求,研究缩减海南自由贸易港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措施。

 

三是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举办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和地方招商引资提供平台,健全外资企业直接联系点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为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下一步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袁达表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助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聚焦企业和地方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纵深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近期将重点推进3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投资领域相关改革的衔接。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报建等领域改革的衔接,确保改革协同发力。继续加大投资审批数据资源共享力度,着力推进跨层级、跨部门的审批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二是提升投资主体融资便利化水平。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有关银行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促进投资项目审批数据与银行信贷等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为银行发现投资项目价值、高效审贷提供权威信息支撑,引导银行为重点项目提供更加精准的融资支持,助力投资主体融资便利化。

 

三是持续推广地方创新经验。总结地方在开展“项目分层确权”“联合验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适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研究拓展投资领域“承诺制”改革的范围,指导地方着力向报建审批领域延伸,重点推动解决报建审批程序繁琐、周期长、项目落地慢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