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大数据发展局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的告知函
各招标(采购)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县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现就规范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货物类及服务类的合同签订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凡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请各招标(采购)人必须确认有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票据或合法履约保函等材料后,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二、各招标(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提交一份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票据或履约保函的复印件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藤县大数据发展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