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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扣分处理通知书(梧建函[2024]33号)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 【信息时间:2024-03-29 16:14】 【阅读次数: 】 【字号

黄燕芳(专家证书号:桂D-20070189

经我局事中事后监管核实,你作为招标人代表于202422日和202425日参加了同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梧州市龙圩区第三实验中学苍海湖校区项目(二期、三期)”和“梧州市现代农业供应链示范基地项目(一期)”两个项目评标工作。属于“在一个自然月内,接受非本单位委托在同一评标地点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的招标项目多于1个的”行为,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评标专家监管的通知》(梧建〔2022663号)第一条的有关规定现对你作动态考核扣5分处理,并记录一次不良记录,若一年内仍出现类似情况,我局将从重处理。

你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陈述、辩意见

特此

联系人:黄昭凯                 联系电话:0774-3882836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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