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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扣分处理通知书(韦某铭)
【信息来源: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时间:2026-06-22 18:00】 【阅读次数: 】 【字号

评标专家扣分处理通知书(韦某铭)

经我局事中事后监管核实,你于2026612日在梧州市城区长洲片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项目开标抽取评标专家过程中,确认参加评标后不参加评标,且未在确认参加评标后30分钟内请假。现对你作如下处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发〔20259号)附件3“确认参加评标后不参加评标,且未在确认参加评标后30分钟内请假的,扣5分。”相关规定,现对你动态考核扣5分。

如你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特此通知。

承办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774-3886535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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