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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行为的通报(梧建〔2026〕62号)
【信息来源: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时间:2026-06-22 16:09】 【阅读次数: 】 【字号

梧建〔202662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违规行为的通报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城区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20265月,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对2010年至2025年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发现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业务不熟悉、代理质量不高等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代“梧州市红岭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项目期间,投标报名时间少于5日;未按规定在法定网站发布招标补遗公告;中标结果公告中部分评委姓名有误,卷宗缺少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2014年代2014年梧州市市本级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梧州市第四中学教师公租房项目)”期间,项目企业资质要求为最低资质要求,但仍设置了业绩要求,不符合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信息及中标信息;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

(三)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代“梧州市廉租住房六期工程”项目期间,投标报名时间少于5日;不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设置不合理;最高投标限价公示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

(四)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代“梧州市旺步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二期”项目期间,投标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设置不合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足3天;卷宗缺少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处理决定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发〔202012号)相关规定,我局决定扣减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得分4分,扣减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得分4分,扣减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得分4分,扣减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得分4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手段。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政策要求,加强内部管理,熟悉代理流程,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自觉提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杜绝类似违规行为的发生。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6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