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建函〔2024〕126号)
陆朝文(专家证书号:桂D-20190017):
经我局事中事后监管核实,你于2022年12月21日在“梧州市新兴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评标过程中,作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主任,未发现并督促两名经济标评委对部分投标单位的雷同错误进行核查,现对你作如下处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现对你动态考核扣5分,同时记录一次不良记录,若一年内仍出现类似情况,我局将从重处理。
如你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特此通知。
承办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774-3882836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