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财采〔2021〕1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供应商,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1〕52 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进程,进一步提高我巿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程度,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菅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开放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也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必然要求。全市各预算单位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工作步伐,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
二、电子标系统基本功能
电子标系统,是在原先实现"政采云”平台采购流程电子化的基础上,将采购活动的开标、评标(评审)环节由原来的线下辅助开评标变更为线上不见面开评标,并可进一步实现异地分散评标(评审)。除评审专家需到达指定开标现场参与评审外,供应商只需通过互联网访问和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即可参与开标;投标(响应)文件由系统在线解密,专家评分结果由系统自动统计生成,全程留痕。利用电子标系统实施采购的项目称为电子标。
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降低企业政府采购的成本,提高采购绩效;对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促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下,利用电子标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功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实施步骤
(一)完成前期软硬件全面布局工作
1.实施时间:2021年9月3日至10月15日。
2.参与单位: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玉林市财政局、政采云有限公司。
3.工作内容:完成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室软硬件布置。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实际情况根据桂财采〔2021〕29号的要求抓紧开晨电子开标、评标场所的建设工作,避免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电子标系统后,由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供应紧张从而影响政府采购活动高效开展。
(二)初步推进
1.实施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20日。
2.参与单位: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各单位、玉林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工作内容: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应通过电子标进行开展,代理机构可通过交易中心或自身场地开展电子标活动,若代理机构场地尚未搭建完成,可申请交易中心场地开展开标活动。代理机构已搭建场地的,鼓励代理机构使用自身场地开展项目采购工作。
(三)全面实施
1.实施时间: 11月20日。
2.参与单位: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各单位、玉林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工作内容:2021年11月20日起,全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都要使用电子标系统进行采购,除涉密及项目有特殊要求外,不再进行线下交易活动。
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培训工作
1.实施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20日。
2.参与单位:玉林市财政局、政采云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3.工作内容:由玉林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完成全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培训工作。
五、相关当事人工作要求
(一)玉林市财政局
负责统筹本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组织、协调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代理机构与政采云有限公司业务对接,跟踪整个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确保2021年11月20日前实现政府采购开评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
(二)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配合市财政局、政采云有限公司对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开评标室进行相关软硬件升级改造,以及系统集成和数据对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功能。负责维护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开评标现场秩序及项目采购代理工作。
(三)采购人工作要求
1.采购人发起项目采购的,应在“政采云”平台完成采购项目计划填写并将委托单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要加强内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全流程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各环节工作,各责任部门在网上完成各自流程后应同步电话通知下一流程单位工作人员,保证各流程衔接及时顺畅。
3.全面推行电子标后,采购人应根据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要求,选择已具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项目采购。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要求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申请办理数字CA证书,CA证书费用自行承担;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电子标系统采购代理机构、专家评委、供应商三个角色的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的帮助文档栏目),规范执行各项操作程序,并将采购资料完整的归档。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制定在使用电子标系统时,遇到断网断电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于使用电子标系统的项目,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确注明。
4.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桂财采〔2021〕29号)完善相关设施,为承接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标项目做好准备。
(五)政采云有限公司
负责“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评标系统整体项目建设及培训;当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开标、评审中出现技术或操作问题时,及时提供现场或远程指导。
(六)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工作要求
1.完成供应商注册。
2.完成CA申领和绑定。
3.下载投标客户端。
因未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上各项工作均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完成。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对电子标项目提出质疑和投诉的,继续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方式提交质疑和投诉。
(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工作要求
1.参与电子标评审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熟练掌握电子标系统的操作方法,规范执行各项操作程序。各采购专家可登陆 政采云平台﹐观看政府采购云平台彩云直播( https://edu.zcygov.cn/live)中的往期回放—项目采购—广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线上培训。
2.评审专家如对电子标评审流程不熟悉、不懂电脑操作的,不得参与电子标评审。
六、财政部门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确保2021年11月30日前实现政府采购开评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0775-2697961联系。
玉林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