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现将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推进电子保函应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应用电子保函的重要意义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探索应用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既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必要措施,也是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推行应用电子保函的重要意义,不得排斥、拒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电子保函应用。
二、有序推进电子保函应用试点工作
由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广集团”)按照安全稳定运行的原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建设管理要求,依托安全稳定运行的云资源开发部署电子保函服务系统,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推进电子保函应用试点工作。电子保函系统应确保适应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需要,通过完善的接口标准与具备开具电子保函能力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以及符合要求的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对接,实现电子保函出具、解密等功能。试点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试点期间,暂定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作为第一批试点金融机构,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调整金融机构覆盖范围。为减轻企业投标负担,参照各省服务收费标准,我区试点金融机构开具电子保函(保险单)收费范围暂定为不高于保函金额的7‰,单个项目最低收费标准为500元。
三、共同营造良好的电子保函政策环境
在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以在平台系统中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人在平台系统提交的电子投标保函,应使用其基本账户开具,与银行转账和银行汇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地各部门应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优化简化开标评标流程,营造电子保函应用良好政策氛围。
四、保障电子保函应用试点期间安全稳定运行
电子保函应用试点各参与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信息数据使用,不得将重要敏感数据擅自公开及用于商业用途。
数广集团应建立专班委派专人提供技术支持,做好系统运行、故障处理、应急处置和培训服务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电子保函服务系统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电子保函相关功能安全稳定运行,且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配合做好电子保函业务应急保障工作,维护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稳定。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有合作的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可以申请与平台系统对接,经审核确认符合安全稳定运行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的,允许在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
五、做好电子保函应用宣传推广工作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推进电子保函应用试点工作的宣传推广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和掌握电子保函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子保函降低企业成本,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的作用,积极开展电子保函业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