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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代管,加挂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牌子。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进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设施、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

(二)受委托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采购。

(三)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承担桂林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

(五)按规定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记录、留存相关证据资料,依法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质疑投诉事项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六)完成代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承担单位日常事务,拟定规章制度。承担中心文秘、会务、宣传、保密、安全、档案、信访、应急管理、场地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单位党群、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财务管理工作。

(二)交易受理科。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咨询、登记受理、场地安排、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承办交易代理项目委托手续。

(三)交易评审科。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项目开标、评标(评审)的现场组织服务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现场见证和秩序管理工作。

(四)交易监督科。承担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文件复核工作负责拟定交易业务监督管理制度。承担与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交易业务有关质疑、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按规定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监督中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交易服务和交易代理工作。

(五)政府采购科。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采购工作。承担项目需求评估论证和审核工作,承担采购文件编制、答疑、澄清、修正、信息发布及项目开标、评标组织等工作。

(六)产权交易科。承担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现场服务工作。承担国有产权资产等进场交易项目的服务工作。

(七)信息技术科。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单位信息技术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单位网站、公众号等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收集、整理交易活动相关视听资料。汇总、分析和报送交易活动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