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需要,拟就大安乡、水源镇、城西街道等三个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试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试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详见附件1)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国内注册,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需报送的材料:
(一)响应文件
(二)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请于2023年2月10日9: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式两套)提交或邮寄至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七、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一)联系人:韦主任,电话:0778-8829495。
(二)邮寄材料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43号 大数据发展局三楼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一)在通知成交后,1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日内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及相关设备调试安装,建设地点为大安乡便民服务中心、水源镇便民服务中心、城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二)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和成交结果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环江)、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中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程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对有关项目的一切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附件 1.采购需求一览表
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试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附件1采购需求表.xlsx 附件:附件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试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