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政府采购类项目进场登记。
二、设定依据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委令第39号)。
2.《玉林市财政局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实施我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工作的通知》(玉市财采〔2021〕29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5〕1号)。
三、申请条件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本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玉政办函〔2016〕65号)的玉林市市本级、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福绵区、龙港新区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类项目。其他政府采购类项目,需向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申请进场。
四、办理材料
1.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及代理合同。
2.采购计划表、审批相关材料。
3.采购文件。
4.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登记表。
五、办理机构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一)采购意向公示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货物及服务类项目同步在政采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等媒介进行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二)咨询是否有评标室
代理机构电话咨询我中心是否有待用评标室。
(三)确定副场场地
代理机构申请落实远程异地评标副场后,并与我中心、副场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好开标时间、评标室。我中心代转发《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信息表》给副场所在地交易中心(非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可跳过这步)。
注:如有2个及以上代理机构同时预约同一时段的开评标室时,则优先安排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广西•玉林)”完成申请的项目进场。
(四)项目进场登记、预约评标室、发布采购
确定场地后,代理机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广西•玉林)”进行进场登记、预约项目评标室,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场地共享操作,及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投标
供应商应基于“政采云”平台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六)抽取评标专家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项通知》(桂财采【2018】43号)的规定抽取评审专家。
(七)项目开标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到达评标室现场,按采购文件要求在“政采云”平台线上主持网上开标工作(除招标项目外,其他项目无开标环节)。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互联网在“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网上解密投标、响应文件。
(八)项目评标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项目资格审查人员(如为招标项目)和评审专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如为招标项目)和项目评审工作。
(九)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发布渠道”发布公告,在“政采云”平台线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公告期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玉林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发布。
(十)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
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25日内签订电子采购合同,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发布渠道”发布公告。公告期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交易项目档案留存
代理机构需将开、评标情况的扫描件上传系统,系统自动备案并进行打包和存档。
(十二)评标音视频拷贝
代理机构在项目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拷贝评标全景音视频。
八、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http://ggzy.yulin.gov.cn)办理。
九、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十、联系电话
0775-2690270。
十一、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日办结。
十二、附件(样表)